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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我們所做的改變,涵蓋各種層面,從個人、組織到社會,一應聚全;這三種情況常被視為不同的議題。對公司管理者來說,是「管理變革」,對個人來說,是「自我成長」,對社會運動人士而言,是「讓世界更美好」。

    人們通常抗拒改變,我們經常在生活中擁抱各種重大改變,除了生寶寶之外,我們迎向婚姻、新居、新科技,還有新的工作職責。有些改變簡單,有些改變困難,這兩種改變究竟有何不同?我們認為成功的改變,都有一套共同的模式。引導改變的人必須一次做足三件事:第一件事要改變人的行為,你必須改變他所處的環境,除此,你還得影響他的大腦和心靈。

    第三件要有有效的願景。傳達改變的價值觀,剃除目標中的曖昧含糊。在《引爆變革之心》一書中,科特和柯恩說,大部分人以為改變發生的順序是:分析-思考-改變,但大改變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,大多數改變的情境,變數一點也不清楚,未來更是模糊。(如果有人不確定是否該和另一半結婚,你不會用節稅或省房租的考量來說服他。)據觀察的結果是,幾乎所有成功轉變的變化順序都不是分析-思考-改變,而是看見-感受-改變。

    要改變就得有人開始以不同的方式行動,也許是你,也許是你的團隊,先想好誰是那個人(那群人),每個人心中都有情感面和理智面,你必須雙管齊下,你一定要做以下三件事:

      1⃣️、理智:調查現在有成功實例,思考某些特定行為,先知道改變的方向和原因。

      2⃣️、情感:知道並不足以造成改變,必須要產生感覺。

      3⃣️、營造路徑:情境不同行為跟著不同,請改變情境;行為會傳染,想辦法讓行為蔓延。

    我們可以很有自信地說:當改變發生多半都是遵循一套模式。改變的人有明確的方向,充分的動機,還有一個正面的環境,讓他們成功抵達終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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